IPTV、OTT、有线电视之争 内容才是落脚点
新闻来源:宏辉智通 发布日期:2016-06-24 浏览次数:3165有线电视、IPTV、互联网电视,三者就像是小时候玩的游戏“龙虎斗”,在电视业务上互相克制。用户体验上,IPTV好于有线电视,互联网电视又不逊于IPTV;内容管制上,有线电视所属的广电系统管其他两家;管道传输上,互联网电视则最没有发言权;但是终端上,互联网电视却统领着其他两家。
抛开政策、管道这些不太容易在短时间内更改的因素,当我们再来看广电系、运营商和电视厂商时,可以发现,内容呈现已经成为了影响客户选择的重要因素。以前,由于政策的限制、互联网电视终端的不普及、网速的不稳定,限制了IPTV和互联网电视的发展,现在来看,这些因素的影响都已经微乎其微。谁的内容更优质,谁就能占据用户的客厅。其中我司辉视品牌已达到全国前十名,也不断的更新定制客户需求的功能。
在内容上,不得不说,广电系的管控要远远地严于其他两家,并且单项的传送方式与IPTV和互联网电视这些OTT业务的人机互动也无法相比,广电系除了依然占据着政策优势之外,其他优势并不明显。相反,IPTV和互联网电视在内容呈现上则要活泼了很多。尤其是互联网电视,他们往往可以跟一些视频互联网公司合作,将PC端的产品应用搬到电视屏幕上。但是,辉视也不断的跟各大执照商进行合作,如芒果TV等执照商,这样版权一方面解决了,另一方面,辉视也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片源,也根据市场的更新电影,让酒店等各行业用户紧跟时尚。
不过值得思考的是,虽然互联网电视和IPTV的这种活泼的交互性强的平台积攒了不少的用户,但是如何将这些用户转换成市场资源,如何扭转厂商为用户流量买单的局面,是这些厂商都在思考的问题。虽然,互联网电视和IPTV通过优质的内容赢得了用户,但是不得不说他们所付出的投入也不可忽视。
辉视不断在全国和各大运营商合作,将IPTV用户资源转为更大的盈利性,通过这些资源,让三方都得到一个更好的平台,那就是广告。广告的分成,不断的为运营商和辉视、投资商都获利,这样的话,就有了一个新的增值模式,更加灵活。
有人指出,互联网电视、IPTV这些OTT业务本质上并非是一项单一的业务,他们更多的是智能家庭的一个切入口。而在未来的物联网时代,谁在“客厅经济”中占据切入口,谁就会站在这个领域的上游。或许,这才是那些热衷于OTT业务厂商的真正目的所在。而我司辉视,坐等各大合作伙伴前来咨询与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