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互联网新闻 时间:2020-04-28 13:16
新蓝网-中国蓝新闻客户端7月11日讯(浙江民生休闲频道记者报道)去年9月份,施女士和小姐妹一起报了旅行团,到韩国旅游,回国当天, 发生了意外。
施女士:“刚刚导游带我们走进餐厅,地面有湿的,导游没有提醒我们要注意安全,地面有潮湿这种,然后我也看不出地面有潮湿,走过去就滑了一跤。”
施女士他们是在韩国旅游完了,准备吃完中饭赶飞机回来的。结果在餐厅里摔了一跤。当时时间紧,没有去医院,回国第二天,去拍了片子,右手骨折,联系旅行社,对方联系了保险公司,4000多的医药费,医保报了2000多,保险公司赔付了2000多。但施女士觉得,这钱不够。
施女士:“至少我休息了半年时间,三个月之内绝对是不能工作的,前两个月还叫人服侍我,我都不能洗澡,不能做饭,这个样子就耽误了半年的时间,这些误工费,这些损失他们都一点都没有赔偿,这个半年的误工费,应该要他们帮我承担吧。”
根据合同,旅行社应当向游客告知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,施女士认为,自己的安全没有得到保障。当时地面湿滑,导游没有尽到提醒的责任。
施女士:“我是从一开始都是跟着他们旅行社,规规矩矩地在走路,这个饭店也是他们找的,我是按照他们的路线走的,没有自己去干什么,在这个情况下出了意外,我觉得旅行社应该承担所有的责任。”
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门店销售中心方主任:“客人出去的时候是不小心导致的伤害,个应该是纯属于意外的事故的范畴,我们旅行社并没有责任,不是旅行社责任里面的。”
在杭州光复路上的这家省中旅,销售中心的方主任回应说,施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能力行为人,在旅游中应该履行自我保护的义务,不小心出的意外,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。旅行社也一直在尽力帮忙争取,从中沟通。
浙江省中旅门店销售中心方主任:“因为如果所有客人全部都摔倒,那我们可能告知责任就比较大,但是也只有这一个客人摔倒,这可能也是自己不小心,纯属是意外,不是一定说我们旅行社有多大责任。”
施女士:“他刚才说是我自己不小心,我是规规矩矩,按照他们导游的路线在走的,我认为这些误工费应该是让他们承担的,误工费5500一个月,6个月是3万3,然后保姆费加起来将近5万4万多。”
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门店销售中心方主任“我们公司肯定没办法那个,我现在立刻肯定是没办法答复的,回头我们跟公司领导再汇报下这个情况,然后具体客人如果说一定要赔偿多少费用,我们可能只有通过司法途径了。”